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最佳会计处理方案——增值税最佳会计处理方案(8)
录入时间:2001-12-19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9/2001信息】 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报表
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核算及缴纳编制的报表,主要有“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两种。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是总括反映纳税人的应缴增值税额及其实际缴纳情况的会计报
表。纳税人应在每月填报各种会计月报表时,将其作为附表予以填报。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帐各项目的
有关数据填列(若采用三栏式明细帐,则根据相应的各明细帐户中的数据填列)。其
中各项目的本月数即为明细帐中各项目的本期发生额合计;本年累计数即为到本月末
为止的各期发生额累计数。由于增值税实行滚存结算,所以本年累计数中的期末未交
数,即为本月末帐面贷方余额,亦即应当缴纳的增值税额。
根据京华工业企业5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见表5)各项目的
本月合计数与本年累计数填制的“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如下(见表7)。
表7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
编制单位:京华工业企业 199×年5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 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1.年初未交数 1 - 5000
(多交或未抵扣数用
负号填列)
2.销项税额 2 35249.50 158000
出口退税 3 - -
进项税额转出数 4 6970 12500
5 - -
3.进项面税额 6 26260 114500
已交税金 7 4930 49970.50
8 - -
4.期末未交数 9 11029.50
(多交或未抵扣数
用负号填列)
表中各项目间的关系为:
期末未交数=年初未交数+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的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都要按月填制纳税申报表,于次月10日前,
向税务机关申报。
一般纳税人的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联。第一联为申报联,由纳税人按期向
税务机关报送,税务机关将其作为档案资料存查;第二联为收执联,由纳税人于申报
时并同申报联交税务机关签章后自行保存,作为申报纳税的凭证。
申报表的主要内容由“销项”、“进项”、“税额计算”、“附列资料”等栏目
构成,其主要数据均来自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的记录,现以京华工业
企业5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帐(表6)有关数据为例,说明该企业增
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方法(见表8)(略)
此申报表中的“经济类型应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区分填
列。“销项”各栏可按会计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汇总填列,其
中第①项“销售额”及第④项“免税销售额”均不包括出口货物的销售额。“进项”
中的税额栏应根据购货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款,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采购
的免税农产品应按买价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进项”中的第⑥项,“减:免
税货物用”包括出口货物;第⑦项,“减:非应税项目用”包括用于集体福利、个人
消费的购进货物;第⑧项,“减:非常损失”包括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非常损失的
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进项”中的第⑥、⑦项,不易划分进项税额的,
应按有关规定的方法计算分摊填列。“税率计额”中的第⑩+①项与第③项相同,即
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帐中“销项税额”合计数;第①+②项与第
⑨项相同,即为明细帐中“进项税额减进项税额转出之差额;第⑩+③项“上期留抵
税额”应根据上期末明细帐借方余额填列;若本期末明细帐仍为借方余额,则填入第
⑩+⑩+①项“期末累计留抵税额”中;第⑩+⑩项是根据期末明细帐贷方余额填列
的,即为本期应补交的税额,或应退回的税额。
如果纳税人未采用多栏式明细帐,则应根据三栏式明细帐的记录分析填列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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