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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按行业分类的节税方法——运输企业节税方法

录入时间:2001-12-1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7/2001信息】 运输企业节税重点在于确定营业额,并尽 可能在合法范围内使之计税缩小化。 一、境内运输节税 直接用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营业税税金。因此,从事国内运输的企业,在税率方 面几乎设有节税的余地,关键在于计税依据--营业额。 二、将货物或旅客从境内运往境外节税 如果运输企业将货物或乘客直接运往目的地,用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营业税税金。 如果运输企业将货物或乘客运往目的地的过程中,先将货物或乘客运往境外某地,然 后委托境外企业将货物或乘客从该地运往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以全程运费减去付 给境外承运企业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然后依此计算营业税金。这样企业节税就有 了机会,企业一般为了达到节税目的,串通国外合伙人,扩大国外承运部分的费用, 然后通过其它形式又返回,从而达到减少应纳营业税的目的。 举例:某工厂和一运输公司签定一项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规定:运输公司负责将 工厂货物运往某国B地,总运费为100000元人民币。该运输公司将货物运往某 国A地后,委托该国另一运输企业,将货物运往B地,同时支出付运费20000元。 该运输企业该项业物应纳营业税为:(100000-20000)×3%=240 0元。如果支付国外运输企业不是20000元,而是40000元,则可节税60 0元(100000-40000)×3%=1800,(2400-1800) =600元。 三、不征营业税情况 将货物、旅客从境外运往境内,或者将货物从境外某一地方运往境外另一地方, 根据《条例》行为发生地判断原则,上述行为没有发生在中国境内,固此不征营业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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