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按税种分类的节税方法——利用帐面调整机会节税方法
录入时间:2001-12-1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4/2001信息】 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
都可以把纳税人的帐面利润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起点。通过计算,企业会计制度
与税收法规不一致而造成的差额,将帐面利润调成应纳税所得额。在调整时,有些企
业纳税人由于不懂调整公式和方法,任凭征管人员调整,更谈不上利用调整机会为企
业节税服务。本节就是通过举例。让节税者掌握如何调整,并通过调整的机会为企业
节税服务。
调整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帐面利润额+调增利润额-调减利润额-税前弥补亏损额
举例:某企业1994年底帐面利润额为200万元,已预交所得税额为45万
元,该企业委托税务代理人计算申报企业所得税额。税务代理人站在企业节税的角度
计算申报企业所得税额。程序如下:
第一,计算调增额和调减额,并尽力缩小调增额,扩大调减额。
a.审计营业帐收入帐户,发现该年取得国债利息为1万元。从国内企业取得投资
分回已税利润9万元,按《细则》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分回已
税利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顿时调整。
b.审计企业外支出帐户,发现该年支付税款滞纳金和罚款2万元。
c.审查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发现,企业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短于规定年限,经计算
本年多提折旧8万元。
d.营业基本建设工程领用企业商品产品,没有作为收入处理,经计算该部分利润
为5万元。
根据上面审计结果,该企业所得额调整额为:
调减额=1+9=10(万元)
调增额=2+8+5=15(万元)
第二,计算弥补亏损额。
税务代理人根据历年亏损弥补情况有关资料,确定1994年以前尚未弥补亏损
额共计55万元,其中1993年30万元,1992年10万元,1991年8万
元,1990年3万元,1989年2万元,1988年2万元。由于1988年亏
损对1994年来说弥补期已超过5年,因此不应弥补。
1994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55-2=53(万元)。
第三,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汇算所得税:
1994年应纳税所得税额=(200+15-10-53)×33%
=50.16(万元)
汇算应补所得税额=50.16-45=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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