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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应融于费用开发

录入时间:2001-11-2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0/2001信息】 办企业都是为了赚钱,但是,如何在投资、 经营、筹资、理财活动中实现低耗高效之目的,实在不是一件易事。否则,就不会有 “商场如战场”的说法了。有的企业虽然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且做了很多努力, 比如请人做税收筹划以及营销策划等企业策划,有的成功了,但有的却收效甚微,以 至于倒闭了。原因何在呢?未进行费用筹划是最关键的问题。 所谓费用筹划,就是通过对投资、经营、筹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有效的谋划、 设计和安排,尽可能做到低耗高效,以最大限度获取经营效益的筹划活动。我们知道, 任何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成本费用。费用筹划,就是对所要开支的费用进行预先谋划和 安排,以达到低耗高效之目的。税收也是生产经营中支出的费用,通过筹划节约税收 支出,可视为费用筹划中相对独立的子系统。所以,税收筹划不能离开费用筹划活动 而孤立地运作,否则,在一定程度上就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费用筹划”是一个组合性名词,是从“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和“企业策 划”等企业活动中总结出来的,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税收筹划”和“企 业策划”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操作中,都获得了突破性成功,确实推动了很多企业 发展。但是,经过进一步研究和实践,仅仅从“税收筹划”和“企业策划”的角度出 发,不一定都能给企业带来最大化经营效益。所以,在进行税收筹划和企业策划的同 时,采取互补的形式进行费用筹划,企业才能真正实现低耗高效、经济效益最大化之 目的。 比如营销策划对费用的预测,就只侧重于“当前费用”的考虑,很少涉及“将来 费用”,尤其是国家宏观性调控产生的将来费用。一旦“将来费用”上升率高于营销 策划效益增长率,则该营销策划即告失败。这种失败往往被当事者归罪于职能部门和 相关单位的税、费负担过重以及金融部门不支持等。“税收筹划”以“节税”为目的, 也可能会顾此失彼,增加非税费用的开支。而“费用筹划”不仅内涵广泛,而且弥补 了“税收筹划”和“企业策划”之不足,现举例说明: 某企业要处理一使用过的原值为50万元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市场评估价为5 2万元,并且已有了买主。企业有两种选择: 1?从“营销策划”的角度,销售价位52万元为理想价位。 2?从“税收筹划”和“费用筹划”的角度,销售价位应定在50万元,才能体 现“节税”和“低耗高效”之目的。 通过以上对比,如果选择“营销策划”就是失败的筹划,因为以52万元销售, 超过原值,应按全部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及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费为2.2万元 (52/1.04×4.4%)。而选择“税收筹划”和“费用筹划”,以50万元销 售,国家不征税费,相对“企业策划”来说是多赚了0.2万元,且还能在以后与客 户的业务交往中得到对方的优惠机会。所以,只有选择后者才能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 的最终目的。 从以上事例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税收筹划”属于“费用筹划” 的范畴。因为“费用筹划”不仅要具备税收知识,而且要懂得企业所涉及的其他方方 面面的收支关系和相关政策等知识。所以,一个企业要做到“低耗高效”、“效益最 大化”,求取长期、稳固发展,必须是“税收”与“费用筹划”互为补充,同时进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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