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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证健全、核算准确可节税

录入时间:2001-06-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6/12/2001信息】 有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认为不设置账簿、 不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故意找各种理由不设置账 簿、不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着由税务局核定所得税税款。这种办法是否真能 少缴所得税呢? 按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式有两种,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 账征收适用于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建账建制,成本费用核算准确,能向税务机关 提供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的企业。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33%, 可以享受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企业如果发生年度亏损,不但当年可以不 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企业的亏损还可以在以后五年内弥补。 核定征收方式按《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规定,适用于存在不设置账 簿、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等情况的企业。 核定征收方式具体有两种,一为定额征收,直接由税务机关核定企业年应纳的所得税 额;二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由税务机关预先核定企业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 据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实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其 有两大“特点”:无论盈亏,都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各项优惠 政策。 如果你对以上的税法规定还不明白的话,不妨再看下面这一实例。 有两户建筑企业,A企业账证健全,核算准确,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其年 营业额为1000万元,税前可扣除额合计920万元;B企业账证不健全,只能准 确核算出营业额,成本费用不能准确核算,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其 营业额为1000万元,应税所得率为10%。两企业应缴所得税为: A企业:(1000—920)×33%=26.4万元;B企业:1000× 10%×33%=33万元,B企业比A企业多缴纳6.6万元。 我们认为,企业实行查账征收,其好处不仅在于可能会节约一些税收支出,更重 要的是其符合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各项优惠政策。实行核定征 收的企业,即使通过各种“关系”在短期内获得不正当的税收利益,但从根本上讲对 企业是不利的。试想,一个账证不健全、成本费用无法准确核算的企业,能够持久发 展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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