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税收筹划的热点地区———避税港(中)
录入时间:2000-11-02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2/2000信息】 上文谈到避税港(低税地)是跨国企业集
团设立子公司的热点地区,在一般情况下,把公司设在避税港,减轻税收负担的渠道
通常有四种:
其一,税后的所得最好分配到有税收协定关系的所在国,这样可享受较低的预提
税税率;
其二,税前所得最好多体现在低税管辖的地方,这样标准税率低,甚至可能为零
税率;
其三,因课征低税率的劳务报酬所得税,从而减轻税负;
其四,在避税港多持留税后所得,可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
形形色色的避税港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经济水平以及缔结税收协定网络的情况不
同,因此各个避税港提供的税收利益也很不相同,甚至在同一税种上,不同类型企业
集团的子公司所能享受的税收利益也很不一样,有的是控股公司受益大,有的则是受
控保险公司或者购销公司受益更多。作为跨国企业集团,设立什么类型的子公司,以
及如何选择适合的地点,需在充分掌握国际低税区经济、税制、法律等资料的基础上,
结合整个集团经营战略精心斟酌和设置。当今,不同特色的避税港以其各自魅力,
吸引着不同类型的公司在那里“安居乐业”,在此略作介绍。
例如对一切所得实行低税率的避税港:百慕大、开曼群岛、巴哈马、马恩岛、香
港等。
百慕大面积53平方公里,人口6万,自然资源贫乏,最主要的经济部门是旅游
业,一年接待外国游客近百万人,是本土人口的15倍多。第二大经济部门是金融业,
仅国际受控保险公司就有1400多家,年保险收入40多亿美元,其中仅由美国
公司控制的就有900多家。
百慕大是一个典型的避税港,不征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征普通销售税。
只对遗产课征2%~5%的印花税;按雇主支付的薪金课征5%的就业税、4%的医
疗税和一定的社会保障税;对进口货物一般课征20%的关税。另外百慕大针对旅游
业兴盛的特点,征收税负较轻的饭店使用税、空海运乘客税。在境内成立一家公司,
允许最低资本额为1.2万百慕大元;而对保险公司,最低资本额定为12万到37
万百慕大元。
现在,避税港开曼群岛越来越引人注目。该岛位于加勒比海西北部,毗邻美国。
全岛只有259平方公里,人口2万多人。全岛两大经济支柱,一是金融,二是旅游。
金融收入约占政府总收入的40%、国内生产总值的70%、外汇收入的75%。
那里课征的税种只有进口税、印花税、工商登记税、旅游者税等简单的几种。30多
年来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直接税。
各国货币在此自由流通、外汇进出自由,资金的投入与抽出完全自由,外国人的资产
所有权得到法律保护,交通运输设施健全,现已成为西半球离岸融资业的最大中心。
至90年代初,全世界最大的25家跨国银行几乎都在那里设立了子公司或分支
机构,在岛内设立的金融、信托类企业的总资产已超过2500亿美元,占欧洲美元
交易总额的7%,涉及56个国家。在开曼,有相当多的银行及信托公司是免征所得
税的,其条件是交易行为在境外进行。
在开曼设立的受控保险公司已有370家,仅次于卢森堡、百慕大,居世界第三
位,每年保险费收入约为20亿美元。受控保险公司的发展,得益于几个因素:一是
手续简便,资本额在120万美元以上便可登记;二是起步较早,1979年对离岸
保险公司制定了正式法规;三是配套的条件健全,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相当发达,还有大量的保险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