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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

录入时间:2004-02-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4/2004信息】 七、申报缴纳   (一)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车船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确定。一般原则规定为按季或半年征收。   (二)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要求,将现有车船的数量、种类、吨位和用途等 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经审核后办理纳税手续。   (三)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所在地,是指单位的经 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以及个人住所所在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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