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技巧: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
录入时间:2004-02-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4/2004信息】 七、申报缴纳
(一)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
车船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确定。一般原则规定为按季或半年征收。
(二)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要求,将现有车船的数量、种类、吨位和用途等
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经审核后办理纳税手续。
(三)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
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所在地,是指单位的经
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以及个人住所所在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