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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和税率

录入时间:2004-02-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3/2004信息】 二、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 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 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三、税 率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具体税率如下: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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