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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录入时间:2004-02-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2/03/2004信息】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   例:广州市某国有企业,2002年度自有房屋6幢,其中4幢用于生产经营,房产原 值800万元;不包括冷暖通风设备100万元;2幢房屋租给某公司作生产经营用房,年 租金收入80万元。本省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计税。计算该企业当年 应纳的房产税。   (1)自用房产应纳税=[(500+100)×(1-30%)]×1.2=7.56(万元)   (2)租金收入应纳税额=80×12%=9.6(万元)   (3)全年应纳房产税额=7.56+9.6=17,16(万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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