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技巧:关税纳税筹划案例——进口商品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录入时间:2004-01-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1/30/2004信息】 五、进口商品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按照税法规定,对进口我国消费税条例规定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在报关时应缴纳
消费税。其纳税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消费税
实行分类分项差别税率,最高税率为45%,占整个商品成本的比例较大,我们有必要
进行合理的筹划,以降低其整体税负。
纳税筹划的做法是:(1)尽可能降低完税价格,以降低应交纳税收。想办法缩小进
口货物的报关价格而又能为海关认可为“正常成交价格”。其方法主要是:选择同类
产品中成交价较低的商品进口;降低进口商品的运费和杂费;将另行付给卖方的佣金,
在报关时给予列明并相应减除。(2)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进口销售两种税
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进口消费品的进口额或销售数量,
未能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3)应税与非应税消费品分开报关。税法规定:
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未分开报关,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
费品报关进口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征税。因此进
口应征消费税的商品时,有税率不同的项目应分别申报,否则按高税率计算征税。例
如:进口化妆品,同时进口护肤护发品,应分别报关,由于化妆品适用30%消费税率,
而护肤护发品则适用8%的消费税率,如果不分别报关,则按30%的高税率征税。此
外,如果化妆品与护肤护发品作为成套进口时,也适用30%的消费税率,在进口报关
时应尽可能不要按成套报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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