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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案例——免二减三优惠的避税筹划策略

录入时间:2004-0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15/2004信息】 七、免二减三优惠的避税筹划策略   税法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免二减 三”的税收优惠政策。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经营以来第一次出现应纳税所得大于零 的年度,它是企业计算“免二减三”的起点年度。   纳税筹划的做法:   1.如果是开业当年即盈利的企业,应当尽可能推迟获利年度,将利润的实现安排 在二年的免税期里。   2.如果是开业当年即盈利的企业,不可能推迟获利年度,只要实际经营期不足够 6个月,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当年交税,将免税期推迟到下一个年度。   3.在享受“免二减三”五年时间里,尽可能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等会计处理原则及 其他方法,在二年免税的期间内做到利润最大化,即将三年减半征税应实现的利润提 前在二年享受免税年度内实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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