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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国际纳税筹划方法——国外赠与的纳税筹划方法

录入时间:2004-01-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6/2004信息】 第三节 国外赠与的纳税筹划方法   一、赠与税的征税范围   赠与税,以称财产转移课税,是遗产税的辅助税种。因为如果只对死后的遗产课 税,不对生前对外馈赠的财产征税,税收负担就会显得不公平,还会造成遗产税的流 失,给国家税收征管带来混乱。所以凡是有开征遗产税的国家,基本上都开征赠与税, 或者将其命名为“遗产及赠与税”。目前,遗产税、赠与税已经在许多国家广泛开 征,尤其是资本主义经济发达国家,几乎都课征这个税种。   二、赠与税的纳税筹划方法   在国外许多家庭里,丈夫把自己的工资用妻子的名义存入银行,或把工资交由妻 子使用。在这些情况下,丈夫的工资是作为家庭生活费交给妻子来安排的,如果没有 将家庭生活支出的余额赠给妻子的特别约定,那么,一般认为这笔钱并不是妻子所有 的,而只是丈夫在妻子那里的存款。但是如果妻子利用此存款购置不动产或股票等财 产,那么在实质上已变成妻子所拥有的部分,将被视为一种馈赠,而应缴纳赠与税。 因此,为了避免缴纳赠与税,最好将钱以丈夫的名义存入银行或进行股票投资,这样 就可避免纳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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