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技巧:国际纳税筹划方法——国外赠与的纳税筹划方法
录入时间:2004-01-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6/2004信息】 第三节 国外赠与的纳税筹划方法
一、赠与税的征税范围
赠与税,以称财产转移课税,是遗产税的辅助税种。因为如果只对死后的遗产课
税,不对生前对外馈赠的财产征税,税收负担就会显得不公平,还会造成遗产税的流
失,给国家税收征管带来混乱。所以凡是有开征遗产税的国家,基本上都开征赠与税,
或者将其命名为“遗产及赠与税”。目前,遗产税、赠与税已经在许多国家广泛开
征,尤其是资本主义经济发达国家,几乎都课征这个税种。
二、赠与税的纳税筹划方法
在国外许多家庭里,丈夫把自己的工资用妻子的名义存入银行,或把工资交由妻
子使用。在这些情况下,丈夫的工资是作为家庭生活费交给妻子来安排的,如果没有
将家庭生活支出的余额赠给妻子的特别约定,那么,一般认为这笔钱并不是妻子所有
的,而只是丈夫在妻子那里的存款。但是如果妻子利用此存款购置不动产或股票等财
产,那么在实质上已变成妻子所拥有的部分,将被视为一种馈赠,而应缴纳赠与税。
因此,为了避免缴纳赠与税,最好将钱以丈夫的名义存入银行或进行股票投资,这样
就可避免纳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