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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技巧:企业兼并纳税筹划方法

录入时间:2004-01-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5/2004信息】 第十一节 企业兼并纳税筹划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变成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企 业合并有两种形式,即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企业合并与企业分立是两个相对但并不 绝对对立的概念,两者在一定程度上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企业合并所涉及的税务问 题比较复杂,值得筹划之处比较多,下面就此问题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盈亏相抵的纳税筹划   盈亏相抵法是指通过企业之间的合并,将亏损企业的亏损或盈利企业的盈利合并 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筹划方法。   企业交纳所得税税基是应税所得额,而利润则是企业应税所得的主要组成部分。 应税利润越多,企业应该缴纳的所得税也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对此,行纳税筹划的 方法是,获利能力高的企业兼并高亏损企业,以冲减获利企业的应纳税的利润,达到 少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但是在运用此法要注意:首先对亏损额的确认和盈亏的相抵 要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的手续,其次兼并应建立在资产清楚的基础上,否则会给企业 背上包袱(如或有负债)。   二、吸收合并与收购股权的筹划   企业兼并时,可采用现金吸收合并,也可采用持有股份的形式。采用现金吸收合 并,其产权关系清楚,但被合并方收到现金时,就要交纳所得税;如果采用持有股份 的形式,虽不能将全部股份一次性转移,但则不需交纳所得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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