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技巧:资源税的账务处理——上交资源税和外购允许抵扣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3-12-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0/2003信息】 三、上交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将资源税上交税务机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贷:
“银行存款”科目。
四、外购允许抵扣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应
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减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差额,借:“物
资采购”等科目,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纳的资源税,借:“产
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
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科目,贷:“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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