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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形色色的“国际避税港”

录入时间:2002-09-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6/2002信息】 当今,不同特色的避税港正以其各自魅力, 吸引着不同类型的公司在那里“安居乐业”。这些国家和地区有:百慕大、开曼群岛、 巴哈马、马恩岛等。 百慕大是一个典型的避税港,不征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征普通销售税。 只对遗产课征2%-5%的印花税;按雇主支付的薪金课征5%的就业税、4%的医疗税 和一定的社会保障税;对进口货物一般课征20%的关税。另外,百慕大针对旅游业兴 盛的特点,征收税负较轻的饭店使用税、空海运乘客税。 避税港开曼群岛位于加勒比海西北部,毗邻美国。全岛只有259平方公里,人口2 万多人。开曼课征的税种只有进口税、印花税、工商登记税、旅游者税等简单的几种。 30多年来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直接 税。各国货币在此自由流通、外汇进出自由,资金的投入与抽出完全自由,外国人的 资产所有权得到法律保护,交通运输设施健全,现已成为西半球离岸融资业的最大中 心。 至上世纪90年代初,全世界最大的25家跨国银行几乎都在开曼群岛设立了子公司 或分支机构,在岛内设立的金融、信托类企业的总资产已超过2500亿美元,占欧洲美 元交易总额的7%,涉及56个国家。在开曼,有相当多的银行及信托公司是免征所得 税的,其条件是交易行为在境外进行。在开曼设立的受控保险公司已有370家,仅次 于卢森堡、百慕大,居世界第三位,每年保险费收入约为20亿美元。 巴哈马、马恩岛也同样对各类所得实行低税率。除了这些避税港外,有一些国家 (地区)则是因税收协定网络发达和对外资有较为优惠的政策而成为“准避税港”,成 为国际控股、投资公司、中介性金融公司和信托公司建立的热点地区。如荷兰、瑞土、 荷属安第列斯、塞浦路斯等。跨国企业集团在这些地区设立控股、投资公司和中介性 金融公司,可因这些国家税收协定的发达网络,获得较多的税收协定提供的好处。 (a200209030051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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