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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宝典:纳税筹划原理——逃税与避税的比较研究

录入时间:2001-11-16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6/2001信息】 逃税与避税都是对已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 的纳税责任的规避,但两者存在一些区别。 1.经济方面 (1)经济行为上,逃税是对一项已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全部或部分的否定,而 避税只是对某项应税经济行为的实现形式和过程进行某种人为的解释和安排,使之变 成非税行为。 (2)税收负担上,逃税是在纳税人的实际纳税义务已发生并且确定的情况下, 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逃避其纳税义务,结果是减少其应纳税款,是对其应有税 收负担的逃避,不能叫减轻。而避税是有意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的,只是采取正当或 不正当的手段,对经济活动的方式进行组织安排。 (3)税基结果上,逃税直接表现为全社会税基总量的减少,而避税却并不改变 全社会的税基总量,而仅仅造成税基中适用高税率的那部分向低税率和免税的那部分 转移。故逃税是否定应税经济行为的存在,避税是否定应税经济行为的原有形态。 2.法律方面 (1)法律行为上,逃税是公然违反、践踏税法,与税法对抗的一种行为。它在 形式上表明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谎报和隐匿有关纳税情况和事实等非法手段达到少缴 或不缴税款的目的,其行为具有欺诈的性质。在纳税人因疏忽和过失而造成同样后果 的情况下,尽管纳税人可能并非具备故意隐瞒这一主观要件,但其疏忽过失本身也是 法律不允许的。 避税是在遵守税法、拥护税法的前提下,利用法律的缺陷或漏洞进行的税负减轻 和少纳税的实践活动。尽管这种避税也是出自纳税人的主观意图,但在形式上它是遵 守税法的。 (2)法律后果上,逃税行为是法律上明确禁止的行为,因为一旦被有关当局查 明属实,纳税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方面,世界上各个国家的税法对隐瞒 纳税事实的逃税行为都有处罚规定。根据逃税情节的轻重,有关当局可以对当事人作 出行政、民事以及刑事等不同性质的处罚。所谓情节的轻重,一般取决于逃税行为造 成的客观危害以及行为本身的恶劣程度。 避税在通过某种合法的形式实现其实际纳税义务时,与法律规定的要求,无论从 形式上或实际上都是吻合的,因而它一般受到各国政府的默许和保护,政府对其所采 取的措施,只能是不断修改与完善有关税法,堵塞可能为纳税人所利用的漏洞。 (3)对税法的影响上,逃税是公然违反税法,无论逃税的成功与否,纳税人都 不会去钻研税法,研究如何申报纳税,而是绞尽脑汁去搜寻逃税成功的更好途径,从 这方面看,逃税是纳税人一种藐视税法、戏弄税法的行为。 避税的成功,需要纳税者对税法的熟悉和充分理解,必须能够了解什么是合法, 什么是非法,以及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在总体上确保自己经营活动和有关行为的合 法性,知晓税收管理中的固有缺陷和漏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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