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基础 > 正文

企业税务筹划方法概述

录入时间:2001-06-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6/26/2001信息】 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在法定范围内最 大限度地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并获取最大经营净收益。换言之,就是最大限度地挖掘 节税潜力、获取节税利益。为此,我们来分析一下获取节税利益的途径。 纳税人的节税利益一般是通过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法和滞延纳税期这两条途径获 取的,具体而言,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又包括税收负担的规避和税收负担由高向低 的转换。这里将从三个方面介绍获取节税利益的途径。 一、税收负担的规避 这是指纳税人把资本投向不负担税收或只负担轻税的地区、产业、行业或项目上。 这样,纳税人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税收上的优势,以增强竞争实力和获 取更高的资本回报率。要做到规避税收负担,就要求投资者熟知接受投资国家的税制 中关于各项减免税优惠的具体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周密安排。 二、税收负担从高向低的转换 这是指就同一经营行为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就低避高,选择低 税负纳税方案,以获取节税利益。例如,在所得额的大小,即计税所得额越大,适用 的边际税率越高。这样,纳税人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调整和平衡各纳税期的 计税所得,调整计税所得的渠道很多,具体包括:有关收入、费用项目的确认期的选 择;资本和金融资产持有期的选择;投资方式的选择等。 三、纳税期的滞延 这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将有关应税项目的纳税期向后递延。递延纳 税人在滞延期内取得一笔同税款相等的政府无息贷款,有利于纳税人资金周转,节约 了纳税人的利息支出;二是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的币值下降,从而 减少了实际纳税支出。 一些国家的税法特别做出了可以延期纳税的规定,这一方面是为了平衡纳税人在 不同纳税期的税收负担,比如,纳税人在某一纳税期所得过高,有可能被允许将它平 均分散到以后若干期之内去计税和纳税,或者是对取得高所得年度应纳的税款采取分 期缴纳的方式;另一方面,递延纳税的规定也是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纳税人经济行 为的一种手段。比如,政府为了促进投资,允许纳税人对其营业财产采用初期折旧或 者自由折旧方法,这样就可以减少高折旧年度的应税所得,从而产生延期纳税。 另外,在《税法》未制定专门的支付条款的情况下,纳税人可利用《税法》本身 未规定有关条款而地行延期纳税。假定有一跨国公司,母公司设在高税国,其子公司 设在低税国,子公司取得的利润不是汇回母公司而是长期滞留下来。这样,母公司由 于未取得股息收入,其税款也就相应地被滞延下来了。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