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财政动态信息 > 正文
录入时间:2026-08-27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缴存职工购买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存量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的最低比例由30%调整为20%。同时支持家庭代际互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未达到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的,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父母或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参与本次贷款申请。(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一篇:陕西西安:鼓励居民“卖旧买新”改善住房条件
下一篇:没有了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