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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6-07-31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税收监管,依法查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近期,吉林省松原、延边州等地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了2起加油站行业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扶余市中硕石油城东有限公司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经查,2023年至2024年,扶余市中硕石油城东有限公司通过使用员工私人账户收款、在账簿上少计收入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23.4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21.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龙井市东林加油站私户收款偷税案件。经查,2023年至2024年,龙井市东林加油站通过经营负责人及员工私人账户收款、在账簿上少计收入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60.47万元。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3.1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广大加油站行业经营主体应当自觉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在优化税费服务、强化宣传辅导的同时,不断强化税收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偷逃税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