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税务改革动态 > 正文
录入时间:2026-04-09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列入清单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在预缴申报时可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单,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去年高风险个人涉税查补71亿
下一篇:以纳税信用“活水”激发小微实体活力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