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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到2028年底,基本建立适应河北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录入时间:2026-04-07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总要求,分步分批、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到2028年底,基本建立适应我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形成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待遇与筹资相挂钩的公平适度保障机制、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长期护理保险为独立险种,职工和居民共用一个资金池,资金统筹使用,现阶段实行市级统筹,条件成熟时,稳妥推进省级统筹。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分三年推进。2026年起,全省各统筹地区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2027年底前,全省各统筹地区覆盖未就业城乡居民。到2028年底,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基本确立,政策体系统一规范。失能群众家庭照护的经济和事务负担切实减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功能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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