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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强化地方财政收支监管 推动落实更加积极财政政策

录入时间:2026-02-03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26年将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切实保障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精准有效落地,宁波监管局始终聚焦监管主责主业,以服务宏观政策大局为核心,以推动财政科学管理为重点,以创新监管机制为动力,有效强化地方财政收支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源筹集合规、分配优化、使用高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把准监管方向,服务积极财政政策落实

  一是聚焦政策落地,确保收入质与量的统一。一方面,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结合监管套表与收入分析报告,逐月跟踪分析税收、非税收入的总体规模、结构变化及趋势,以收入监管为抓手,为扩大财政支出盘子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重点做好一般增值税退税、天然气先征后返进口环节增值税退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各项退税审批工作,完善审核流程内控制度,确保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实现应收尽收与应享尽享的动态平衡。

  二是聚焦支出效益,保障重点领域精准滴灌。通过监督关口前移、链条延伸,推动属地财政部门将宝贵的财政资金资源投向新质生产力和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投向国家战略所需和民生福祉所系,严格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政策目标,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聚焦市场环境,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引导属地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调整财政补贴政策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竞争方式,强化区域政策协同,促进各类要素跨区域高效互联互通,维护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切实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突出监管重点,推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结合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掌握属地收入第一手资料。建立地方财政运行月度监测情况表,及时掌握区县财政收支情况。依托定期赴区县蹲点分析评估的常态化监测机制,关注财政专户的资金收支情况,分析组织财政收入的合规性、及时性。强化成果转化应用,围绕财政收支等关键维度,抽选属地区县进行“立体画像”,通过多源、多维数据整合,综合研判财政运行基本情况,切实规范财政管理。

  二是聚焦财政收支平衡,提升财政可持续性。建立并优化地方财政运行月度监测数据库,建立跨周期、动态化的收支平衡监控机制。一方面,在收入端严格监督财政收入合规性,确保收入数据真实反映经济运行状况;另一方面,在支出端强化预算约束,要求各级部门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并督促相关部门通过及时调整预算、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实现动态平衡。

  三是动态跟踪收支执行情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一方面,结合每月的全市财政收支数据表、监管套表及各区县收支月报,及时掌握属地财政各类资金的收支情况,强化对关键领域、重大项目支出的进度监控和趋势分析;另一方面,依托现场走访与座谈调研,持续向有关部门强调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与实拨资金管理,注重提升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

  三、创新监管机制,提升财政科学监管效能

  一是深化协同监管,凝聚监督合力。严格落实“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要求,推动形成内外联动、上下贯通、闭环运行的“大监管”格局。构建和完善各处室内部横向协同机制,以及上下级财政部门的纵向联动机制,压实全链条闭环监管责任,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等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变“单兵作战”为“系统会战”。

  二是强化技术赋能,实施穿透式监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向技术创新要效率,充分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依托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对财政收支实施动态监控和智能分析,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检查整改向实时监测转变,实现对重大政策、重点资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是研用结合,发挥“哨兵”“参谋”双重作用。坚决落实部党组“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开展多期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围绕服务中心重点任务,将监管中发现的各类情况、总结的经验,转化为对策建议并及时上报,为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属地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提供监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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