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12-2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广东监管局系统化推进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工作,严把资源配置审核关口,全面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一、严把标准关,构建规范化审核体系
一是准确把握审核要求。成立审核小组,实行“清单化+节点化”审核模式。全面梳理新增资产配置审核流程中的关键节点,明确审核范围、内容、原则及工作时限要求。组织参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学习财政部相关文件中的新规定与新要求,通过案例解析等形式,统一审核尺度,确保审核结论客观公正。二是严格遵守内控制度。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经办岗—复核岗—审定岗”的权限管理,通过实现操作留痕与数据追溯,开展交叉复核,强化内部控制。三是实行“三定”工作法。各审核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定岗定责,定期开展政策研讨、数据审核、沟通核实;定时定量,制定分阶段任务推进表,按日调度工作进展;定标定质,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予以辅助,通过在系统中导入2025年度“一上”预算编制审核后的资产信息情况,直接与本次各单位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保存不一致的数据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对于一致的数据直接审核通过,确保审核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提高了审核效率。
二、严把审核关,建立动态调控机制
一是摸清存量资产底数。全面掌握预算单位资产配置现状及使用效能,将存量资产使用情况作为审批新增配置的核心依据。对已有明确配备标准的资产,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规定执行量化审核;对无明确标准的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实际业务需要等方面,综合考虑新增资产购置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基于预算单位历史申报数据,系统评估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合理性,全面核查单位现有资产存量情况,为后续建立常态化的资产处置监管机制奠定数据基础。
二是重点关注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一方面,车辆配置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批复对编制内新增车辆予以核定,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在重新核定车辆编制以前从严把握;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尚未批复的单位,遵循“报废一辆新增一辆”原则进行审核,未提供配备依据,无法判断购置必要性的,予以核减。另一方面,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相关要求,详细测算新增租用土地、房屋的面积,对于超标准申报租用房屋面积的,对超出部分予以核减。
三是结合日常资产处置管理。将存量资产管理与新增资产配置审核深度衔接,对预算单位资产调拨、划转、报废等处置事项实施全流程动态监控,了解资产变动原因及更新情况,重点核查资产变动合理性及使用效能,完善资产处置台账。采取“线上数据比对+线下实地核查”,实地现场查看资产使用存续状态,分析资产使用效率,对闲置率超标的预算单位予以及时提醒并限制新增配置,将日常监管成果与新增资产审核密切结合,确保资产审核的准确性。
三、严把服务关,优化协同管理方式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强化政策解读与案例指导,引导预算单位正确理解政策刚性约束。如部分单位存在超编制、超标准申报公务用车,以及未达报废条件即以非合规理由申请新车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车辆报废更新条件和配置标准,并通过正面和反面案例形式说明,杜绝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及时反馈纠正。审核中提供“一对一”指导,要求预算单位补充完善申报资料、提供相关数据和凭证合同资料,审核后及时反馈结果,说明核减原因依据并提出建议。如部分单位对“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其他用房”等界定不清,错填混填现象突出,对“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易混淆类别进行解释说明,厘清概念边界,加深预算单位理解,针对预算单位历史错填记录专门提醒,规范填报。三是规范资产申报。部分单位将大型修缮等文件明确规定范围外的资产纳入新增预算,模糊支出界限,虚增资产规模。重申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申报边界,要求预算单位加强内审,对确属履职急需但指南未涵盖的资产,须提供说明并由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切实规范申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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