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11-21
面对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的新形势与新要求,海南监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财政部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系统思维谋划全局,以精准举措靶向发力,着力在“加强、聚焦、优化”上下功夫,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强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持续提升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质效。
一、深学细悟强引领,锚定方向明路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调度会精神,深入领会部党组关于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标准全面检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准确把握“精准核查、动态跟踪、闭环管理”的核心要义,切实将会议精神内化为全局干部的思想共识,外化为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梳理优化我局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流程,修订完善《海南监管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海南监管局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操作规程(试行)》,制定并细化5项转移支付资金审核操作规程,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推动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二、靶向攻坚补短板,精准施策促提升
一是全面查找弱项。围绕制度建设、工作流程、监管手段与监管能力等维度,全面梳理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系统厘清改进思路。同时,充分用好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海南省转移支付重点资金开展实时监管,不断加强线上“巡检”力度,及时组织线下延伸核查,确保监管工作落在实处。二是加强重点监管。紧扣重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项目及重大政策落实等关键领域,聚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等,以日常监管为切入点,构建“事前审核—动态监控—事后问效”全链条监管体系,推动各项资金规范高效管理使用。
三、对标先进拓思路,融合创新增效能
一是强化纵向贯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问题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部内相关司局的常态化沟通对接,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争取政策指导与工作支持。组织业务人员逐期学习相关司局印发资料,系统提炼先进经验与典型案例,结合实际将其有效转化为本地监管的具体实践。二是主动对标先进。主动与先进监管局开展常态化交流,通过线上研讨、电话沟通、材料共享等方式,深入学习其在监管模式、监管方法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探索构建契合海南发展需求的监管机制,持续提升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四、多维发力提质效,精准监督促规范
一是坚持多维发力。在细化前期准备上出真招,切实提升专项核查的质量和效果。围绕专项核查重点资金,科学制定核查方案,及时印发核查通知,提前收集基础资料,确保现场核查高效开展;组织开展查前培训,对核查工作要求、资金管理办法、典型案例等进行集中学习研讨,统一核查标准与口径,确保核查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线上线下联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模式,递进式推进核查。一方面,通过线上筛查收集疑点,为线下监管提供线索,推动专项核查由“表”及“里”,深入实质。另一方面,将线下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线上,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对违规支出发起人工预警,构建全链条、立体化财政监管工作格局。
五、织密责任链条网,闭环管理保实效
一是点面结合,强化反馈。针对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发现的个性问题,定向下发《财政监管提示函》,通过强化点上反馈,推动问题靶向整改。针对监管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下发通报函、召开通报会等方式,集中通报反馈同领域、同类型问题,形成“发现一批,整改一片”效应。二是长效纠治,闭环监管。持续跟踪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实现逐项逐笔“销号式”整改,做好问题“回头看”。要求各部门立足职责职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定时报送整改状态、整改措施等情况,提升整改完成率,同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促进各地各部门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下一步,海南监管局将进一步把“加强、聚焦、优化”六字工作方针转化为具体工作指南,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核心支撑,强化日常监测,完善闭环监管机制,持续推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