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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禁止下达非税收入任务指标 杜绝以罚代管等乱象

录入时间:2025-09-28

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原条例5类非税收入基础上,新增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和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4类非税收入,实现全口径覆盖。”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少一介绍,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戴少一介绍,新修订的条例明确非税收入项目设立或者调整前应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项目清单制度,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定期公布项目目录,并定期更新,确保收费公开透明。明确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下达非税收入任务指标,从源头上杜绝以罚代管、虚增收入等乱象。另新增受赠收入公示制度,通过公开化、透明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防范征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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