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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四聚焦、四强化” 深入推进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

录入时间:2025-09-16

  湖北监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立足职责定位,抓实重点任务,聚焦“政治引领、制度建设、效能提升、问题导向”四个方面,着力完善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机制,服务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一、聚焦政治引领,强化政策学习,夯实系统思维基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学深悟透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扩大内需、城乡区域融合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年度计划台账,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放在财会监督工作全局中思考谋划,助力实现政策目标。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立足湖北实际,推动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政策学习。将重点转移支付事项的决策背景、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收集分析资金分领域、分投向政策文件及项目建设相关制度,提高对政策把握的精准性,夯实监管业务工作的理论基础。 

  二、聚焦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协同,释放多维联动活力 

  一是建立全局“两域四债一体”协同推进机制。修订转移支付监管相关制度,分解细化工作步骤。不定期召开国债资金监管领导小组会议,交流问题线索和经验方法,规范工作流程。全局实施“领域+区域”两域国债监管,在按承担主要行业领域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基础上,业务处室对全省市地“分片包干”开展国债资金监管。二是建立横向协同机制。同省财政厅建立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协同机制,对线上监控发现的国债资金疑点问题发送监管协查函,移交问题线索,督促地方开展国债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自查,排查资金安全隐患;与省发展改革委实现国债项目清单信息互通共享。三是加强纵向沟通。积极向部预算司、监督评价局沟通汇报,掌握国债资金监管、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重点绩效评价、专项资金审核等工作的指导要求和关注重点,针对不同转移支付领域的行业项目特点,对监管过程中把握不准的情况积极向业务司寻求指导帮助。 

  三、聚焦效能提升,强化精准施策,优化迭代监管手段 

  一是规范现场核查标准。印发《超长期特别国债违规问题模板》,系统梳理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从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等方面归纳违规行为,从问题定性、问题描述要点等方面规范监管行为,列举典型案例,推动全局国债监管工作统一化标准化,提升监管核查质效。二是强化大数据监测分析。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常态化监控,加强支出数据分析,比对预算项目名称、收款人名称、支付摘要等信息,分析资金支出的合理性,推送疑点数据。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分市州、分区县统计支出数据,选取支出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不匹配的地区开展现场核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转移支付资金特点和监管条件,采取不同的核查方法,加强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从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资金支付、项目验收各环节进行全过程梳理,探索问题本质和形成原因,根据补贴申报机制,采用顺查与逆查相结合的方式,比对交易状态、交易单据和补贴申报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骗补套补的情况。 

  四、聚焦问题导向,强化系统纠偏,打通监管整改闭环  

  一是发挥“探头”“哨兵”“参谋”“助手”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分析整理违规问题,挖掘深层原因,及时向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报送相关工作报告。二是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整改责任。向违规市县发送管理建议函,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发函通报违规问题清单,要求定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清零,打造监管工作闭环。三是加强监管成果转化。注重查调结合,深入调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专项核查发现的问题,了解基层困难,系统思考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积极撰写相关调研材料,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政策的建议,促进中央转移支付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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