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3-05-10
今年以来,贵州省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实施的两批延续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及相关政策,一季度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6.28亿元。
分批次看,年初实施的第一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5.11亿元,其中,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13.85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政策新增减税6.89亿元。3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的第二批延续优化创新的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1.79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减征所得税政策新增减税5.09亿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降费6.05亿元。
下一步,全省税务系统将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力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为推动我省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