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2-09-13
在9月9日举行的“两区”建设科技创新领域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田鑫介绍,“两区”建设税收优惠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促进北京打造创业投资集聚区而出台的试点政策,政策内容主要涉及中关村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优惠和公司型创投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优惠,截至目前,两项政策折合减免企业所得税6.43亿元。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特定区域内注册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项政策将享受免税的技术转让所得由从前的5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使企业享受免税的所得提高了1500万元,极大地激发了企业进行技术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此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据介绍,试点政策未出台前,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需先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配给个人股东时,个人股东再就分配的企业所得税税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有条件地解决了对一项所得双重征税的情况,降低个人股东税收负担,同时也有利于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进行长期投资。
田鑫表示,接下来,北京市税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各部门精诚合作,持续优化服务,进一步促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地落实,为全力服务“两区”建设更好地贡献税务力量。“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满足税收优惠条件并享受试点政策的企业会越来越多,享受税收优惠的金额也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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