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公告2003年第47号
商务部等公告2003年第47号颁布时间:2003-09-17
2003年9月17日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
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公告2003年第4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边销茶产销管理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1]49号)和国家经贸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边
销茶产销管理的实施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1210号)文件精神,经研
究,决定增补贵州省桐样县金龙茶叶有限公司为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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