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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62号颁布时间:2003-10-31

     2003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 公布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的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 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 (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 200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备注 农产口 锯材 万立方米 11.5 茶叶 万吨 28.5 其中:绿茶 万吨 18 红茶 万吨 5 乌龙茶 万吨 2.5 其他特种茶 万吨 3 活大猪 万头 170 其中:香港 万头 15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28.4 其中:香港 万头 28 澳门 万头 0.4 活牛 万头 5.65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65 活鸡 万只 3325 其中:香港 万头 3000 澳门 万头 325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 万吨 1.6 合金属量) 锑及锑制品 万吨 6.57 锡及锡制品 万吨 6.37 锌及锌制品 万吨 58.8 白银 吨 3050 氟石 万吨 75 滑石 万吨 60 碳化硅 万吨 23 轻(重)烧镁 万吨 130 石蜡 万吨 55 纺织品 蚕丝 吨 36636 坯绸 万米 2123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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