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62号颁布时间:2003-10-31
2003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
公布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的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
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
(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
200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04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被动配额除外)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备注
农产口 锯材 万立方米 11.5
茶叶 万吨 28.5
其中:绿茶 万吨 18
红茶 万吨 5
乌龙茶 万吨 2.5
其他特种茶 万吨 3
活大猪 万头 170
其中:香港 万头 15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28.4
其中:香港 万头 28
澳门 万头 0.4
活牛 万头 5.65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65
活鸡 万只 3325
其中:香港 万头 3000
澳门 万头 325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 万吨 1.6
合金属量)
锑及锑制品 万吨 6.57
锡及锡制品 万吨 6.37
锌及锌制品 万吨 58.8
白银 吨 3050
氟石 万吨 75
滑石 万吨 60
碳化硅 万吨 23
轻(重)烧镁 万吨 130
石蜡 万吨 55
纺织品 蚕丝 吨 36636
坯绸 万米 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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