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关于召开“2003中国肉食品安全论坛暨屠宰与肉食品加工行业发展高层研讨会”的通知
商屠鉴字[2003]9号颁布时间:2003-10-10
2003年10月10日 商屠鉴字[200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商务、经贸(厅、局),流通行业
管理办公室、屠宰行业管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厅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屠宰与肉食加工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
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经商务部批准,我中心将于2003年11月13
日至1.5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中国肉食品安全论坛暨屠宰与肉食品加工行
业发展高层研讨会”,届时商务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农业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将出席大会并做专题报
告;出席大会的还有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官员及其率领的由新加坡肉品进口经
4商组成的肉业考察团;联合国和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丹麦、瑞士、澳大利亚、中东
等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官员也将应邀出席论坛并发布各自国家畜禽产品市场
需求情况、进出口标准、程序和方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天津市商业委员会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山西省贸易办公室
辽宁省商业局
吉林省贸易办公室
江西省贸易办公室
山东省贸易办公室
河南省贸易行业办公室
湖北省贸易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
广西区贸易办公室
四川省流通行业办公室
甘肃省贸易合作厅
新疆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沈阳市商业局
哈尔演市商业委员会
青岛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
广州市商业局
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中心
二、会议主要内容
1.《我国屠宰与肉食加工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2.《2003年度中国肉食品进出口情况分析和发展趋势》(商务部外贸司)
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诚信经营》(全国整规办)
4.《我国加入国际兽医组织后所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对策》(农业部畜牧兽医
局)
5.《关于在我国肉食品行业推动认证工作的建议和实践》(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会)
6.《新加坡的肉食品市场和商机》(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管理局梅子彰司长)
7.关于肉食品安全质量和HACCP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中食恒信质量认证中
心)
8.《肉食品物流配送与连锁经营的模式与实践》(中商经济研究中心)
9.之2003年度中国屠宰与肉食加工行业经营业绩调查报告》(商务部)
10.《中国机械化屠宰与肉食加工优势企业名单》(商务部)
11.公布《2003年度中国畜禽屠宰与肉食加工行业销售百强》
《全国生猪年实际屠宰量排行榜》
《全国牛年实际屠宰量排行榜》
《全国羊年实际屠宰量排行榜》
《全国鸡年实际屠宰量排行榜》
《全国鸭年实际屠宰量排行榜》(商务部)
12.新加坡肉业考察团和国内部分省市屠宰与肉食加工企业座谈会
13.参观“第二届中国内业博览会”
三、参加人员
l、各级畜禽屠宰与肉食加工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
2、各级畜禽养殖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
3、肉类加工与畜禽屠宰、生产及经销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4、国家活体储备(场)基地经理和负责人;
5、畜禽养殖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
6、全国各地定点屠宰厂的厂长、经理;
7、全国肉类批发市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8、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9、各省市可组团参会。
四、会议时间和报到地点
报到时间:2003年11月13日
会议时间:2003年11月14日至15日
报到地点:北京五洲大酒店(电话:010-84985588)
北京五洲大酒店乘车路线:北京西站或北京火车站下车,乘特2路公交大巴到奥
体北门下车;
北京机场下飞机,乘机场大巴到安贞桥下车,换乘108路公交电车到亚运村下
车。
五、收费标准
1.会务费及午餐费每人1000元;
2,住宿费每人800元(住五洲大酒店,含早晚餐);
350元(住建科宾馆,含早晚餐)。
六、报名方式
1.参会人员请填写《参会报名表》(见附件)后传真至组委会。
2.因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同期会议较多,为保证参会代表的食宿安排,请接到本
通知后务必及时回复。
七、联系方式
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电 话:010-66095356、66095386、66095352
传 真:010-66020683
联系人:郑甫京、陈佳梅、纪柔竹、纪杨、曲乃斌
附件:《2003中国肉食品安全论坛暨屠宰与肉食加工行业发展高层研讨会》报名
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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