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5号颁布时间:2003-08-26
2003年8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5号
为配合联合国麻醉品管制局旨在防止制造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化学前体流入非法用
途的全球行动——“棱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决
定从2003年9月1日起对黄樟油(商品编码:33012990.10)和二氢
黄樟素(商品编码:29329990.50)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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