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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1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1号颁布时间:2003-07-25

     2003年7月25日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1号   现对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2年第59号公告《2003年出口许可证管 理商品目录》进行调整,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一、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免领出口许可证。2002年第59号公告第八 条第三款和第十条关于进口原油加工复出口成品油申领出口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同时废 止。  ??二、对2002年第59号公告公布的《200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中电风扇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附件:对《200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电风扇的调整表  调整前 调整后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8414512090 其他功率≤125瓦的 8414512090 其他功率≤125瓦的 换气扇 换气扇 本身装有一输出功 本身装有一输出功 率≤125瓦的电动 率≤125瓦的电动机 机,电子计算机用 (电子产品散热用 小型轴流风扇除外 轴流换气扇除外) 8414519990 功率≤125瓦其他风 8414519990 其他功率≤125瓦的 机、风扇 风机、风扇 本身装有一个输出 本身装有一个输出 功率≤125瓦的电动 功率≤125瓦的电动 机(电子计算机用 机(电子产品散热用 小型轴流风扇除外) 轴流风扇除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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