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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太原海关调整为正厅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4]12号颁布时间:2004-01-18

     2004年1月18日 国办函[2004]1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太原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海关的请示》(晋政[2001] 3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太原海关调整为正厅级机构,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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