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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3]39号颁布时间:2003-05-09

     2003年5月9日 国办发[200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1年,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03年开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 一考试时间(以下简称高考时间)调整为每年6月7日至10日举行。今年是高考时 间调整的第一年。鉴于部分地区处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时期,为确保广大考生和 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03年高校招生顺利进行,经国务院 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高校招生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很大。高考时间的调整不仅使高校招 生的各个环节要提前安排,而且涉及高中及部分高校的教学工作。特别是高校招生与 公安、卫生、交通、通讯、机要保密、环保等部门的工作密切相关,工作复杂,任务 艰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方面要明确 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好每一项工作,确保2003年高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治工作   部分地区在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时期进行高考,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 门和高考的组织者,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责任重大,不可有丝毫麻痹和懈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防治非 典型肺炎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 配合下,认真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非典型肺炎的排查工作;有关部门应对各考场、 评卷点及与考生和工作人员相关的所有场所,逐一进行消毒,要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 通风;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考场;在高考开始前,有关部门要对 所有相关场所的卫生防疫情况和应对偶发非典型肺炎人员的防范情况做全面检查,针 对不足,强化整改,保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和高考工作万无一失。   三、加强管理,保证公平、公正   各地区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执行 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好防治非典型 肺炎工作,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招生录取秩序。要采取切实有 效措施,坚决杜绝考试和录取中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招生执法监察的力度,对出现违反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纪 律的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者,并追究有关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做好工作预案,完善配套措施   非典型肺炎疫情,给2003年高校招生工作提出许多新的问题,给做好工作带 来一些不确定因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预案,把各种困 难估计得严重一些,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得周全一些,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准备 得更充分一些,团结一致,全力以赴,争取胜利完成2003年高校招生工作。   极个别疫情严重、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区,可由省级人民政府视情提出另行确 定本地区高考时间的意见,并报教育部审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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