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品监督管理法规 >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2]421号颁布时间:2002-11-19

     2002年11月19日 国药监械[2002]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局收到一些产品分类请示,现将处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自动血沉分析仪用试管:该管是一根用于全自动血沉分析仪配套用试管, 主要用于盛装抗凝剂及标本。   二、手套处理机:该产品是一种不接触人体的非诊断治疗性产品。主要用于手术 手套在含有清洗剂的清水和专用粉中清洗和上粉(非消毒)。   三、显示器:该产品用于摄像机输出的视频信号的显示。可以用在包括医疗在内 的多种领域。   上述产品的预期目的、功能及用途等均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 医疗器械的定义,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特此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