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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5]120号颁布时间:2005-06-16

     2005年6月16日 卫办疾控发[2005]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年来,我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发病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其中霍乱疫 情连续三年明显下降,达到历史低发水平。但是监测资料显示,今年以来,我国霍乱 流行特点正在不断发生变化,截止5月25日,全国共报告霍乱病例37例,与 2004年同期相比,2005年全国霍乱疫情呈现出发病月份提前(1月份发生首 发疫情)、以聚集性暴发为主、菌型(群)单一(血清学分型全部为O139群)等 特点。此外,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先后发生多起痢疾、伤寒、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暴发 疫情。截止5月25日,全国共报告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及感染性腹泻等肠道 传染病暴发疫情42起,报告病例3672例,防治形势仍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 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防治 工作通知如下。   一、6-10月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工 作,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进行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筛检,做好传染病 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真正做到对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早隔离、早治疗。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掌握肠道传染病病人的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二、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流性病学调查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要加强对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 的卫生处理工作。   三、继续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重视对饮食服 务从业人员、学校、大中城市中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和人口的疫情 监测和管理;加强对海、水产品的采样检测等监测管理。针对近年来肠道传染病发病 和流行多与进食被污染的海、水产品有密切关系的特点,我部将于今年下半年在部分 省份开展海产品、淡水产品霍乱弧菌污染现状的调查。   四、加大食品卫生执法力度。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防止因聚餐引发肠道传染病 暴发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协作,加 强对水产品市场的监管,督促经销商严格执行进销货索证、登记制度,对经营水产品 的餐厅(馆)实施重点检查和监控,严格食品卫生制度,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坚 决整改或予以严厉查处。   五、做好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各地要对医疗机构内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 急诊医务人员进行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要对 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的培训。   六、各地疾控中心要每日审核分析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疫情情况,一旦发现霍乱病 例,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控制措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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