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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发放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5]191号颁布时间:2005-05-20

     2005年5月20日 卫监督发[2005]191号 北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分质供水卫生许可证如何发放的请示》(京卫疾控字[2005] 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 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保留了“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分质供 水是集中供水的一种形式,应当属于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范围。目前,有关分质供水的 具体规定正在制定过程中,你局可依据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对符合要求的分质供水单位发放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此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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