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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3]243号颁布时间:2003-04-08

     2003年4月8日 深地税发[2003]243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2003]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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