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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7]68号颁布时间:2007-03-22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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