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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确定残值比例问题的函

穗地税函[2006]314号颁布时间:2006-06-09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确定残值比例问题的函》(粤地税函[2006]2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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