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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4]703号颁布时间:2004-12-13

     2004年12月13日 粤地税函[2004]70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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