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东地税函[2004]49号颁布时间:2004-04-20

     2004年4月20日 东地税函[2004]49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粤地 税函[2004]224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