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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1]259号颁布时间:2001-06-05

     2001年6月5日 粤国税函[2001]259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顺德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 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1]321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 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委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 备的通知》 2001年4月30日 国税函[2001]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 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1年4月17日在加拉加斯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 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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