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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批复

粤国税函[1997]429号颁布时间:1997-11-03

     1997年11月3日 粤国税函[1997]429号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万元位专用发票使用的请示》(江国 税发[1997]317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将九五版的百万元、十万元增值税专用发 票更改为万元位专用发票,改版要求请按国税明电[1997]21号文规定执行。改版过程 中要确保专用发票的安全,并将改版数量报省局备案。 此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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