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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00]74号颁布时间:2000-03-19

     粤财法[2000]74号 各市、县、自治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0]84号)(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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