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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确编制和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

粤地税函[1997]92号颁布时间:2000-08-30

     粤地税函[1997]92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确编制和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国税函 [199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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