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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2]268号颁布时间:2002-10-28

     2002年10月28日 鄂国税函[2002]268号 武汉市、襄樊市、黄石市、鄂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650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 并执行。   一、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在鄂州市、黄石市的八户企业(详 细名单见附件)为武汉钢铁(集团)矿业公司成员企业,在2002年度不实行就地 预缴企业所得税,由鄂州市、黄石市国家税务局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汇总纳税成员企 业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650号通知附件中所列的其他企业在武 汉市内有成员企业的,省局授权由武汉市国家税务局下文明确,并报省局备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附件: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鄂成员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所在地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  鄂州市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制造厂 鄂州市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公司 鄂州市   武汉钢铁公司矿工技工学校实习工厂    黄石市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研究院 黄石市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冶铁矿  黄石市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山店铁矿 黄石市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乡铁矿  黄石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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