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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规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183号颁布时间:1999-08-05

     1999年8月5日 鄂地税发[1999]183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转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9年7 月22日 财税字[1999]22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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