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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1]24号颁布时间:2001-01-18

     2001年1月18日 青国税函[2001]2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执照。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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